为贯彻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,深入开展“清廉建工”建设,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,正式启用举报电话、微信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受理范围
受理对集团各级党员、领导、干部、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违反党的纪律、国家法律法规、集团规章制度等行为的检举控告,以及接收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、意见、建议。
二、举报途径和受理时间
(一)举报电话
座机:028-60306906;手机:13908101175,短号66006。
(二)举报专用微信:
(三)举报地址
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一段218号三楼建工集团纪检审计部。
(四)受理时间
工作日8:30至12:00;14:30至18:00。
三、举报须知
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夸大、歪曲事实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。
(二)不得诬告陷害他人,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等行为,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(三)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。
(四)提倡实名举报,准确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,便于深入调查检举控告的事实情况和反馈处理情况。
中共德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